目前中医界多数观点认为,正虚邪积是导致恶性肿瘤发生的原因,即正气内虚,气滞、血瘀、痰结、湿聚、热毒等相互搏结,积聚日久而成有形肿块。因此,肿瘤总属本虚标实,多由虚而得病,因虚而致实,是一种全身属虚,局部属实的疾病。我们发现,病理性质相同的肿瘤患者,年轻人较之老年人恶性程度往往更高,肿瘤进展更快,预后更差;很多平素体质壮实,很少患病之人,却在偶然的体检过程中发现体内已有肿瘤;某些肿瘤,如乳腺癌,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身体素质不断提高而发病率明显上升。因此,我们提出正虚邪积只是肿瘤发生后的病理变化和病理属性,即肿瘤已经发生并且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消耗人体气血津液,损伤正气,并使机体内部继发产生水湿、痰饮、瘀血等病理代谢产物时出现的表象,而不是恶性肿瘤发生的根本原因。我们认为,恶性肿瘤病机是一个连续不断的演化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平衡失调、癌毒形成和正虚邪积。这三个阶段各自都有其特征性的变化规律,但又是导致病情进展至下一个阶段的直接原因。因此,我们又将对这三个阶段的认识描 述为恶性肿瘤的“三级病因观”。
1 一级病因——平衡失调
《素问遗篇 · 刺法论》曰:“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又《素问 评热病论》:“邪之所凑,其气必虚”,长期以来一直被人们视为各种疾病的根本病因病机。中医的许多疾病(尤其是外感性疾病)往往是外邪侵袭,邪正交争的结果,也完全可以用正邪之争的学说加以解释。但是很多的内科疾病,包括恶性肿瘤的病因病机是不能完全用正邪相争的理论加以诠释的。尤其是在这些疾病的早期,其一级病因往往并不在于正邪相争,而更多的原因是由于阴阳平衡失调所致。正邪之间的矛盾和阴阳之间的关系截然不同,人体中阴阳的关系是对机体中相互关联的事物或现象的相反、对立属性的概括,如上下、内外、寒热、动静、生长和死亡等。其对立的核心是同质同象所具有的相反相成的两个方面的一种平衡。阴阳消长是永恒的,是互根互助的,也是欲求平衡协调的一种自我调节方式。在一定条件下,消长超越了一定限度,平衡遭到破坏,就会演变为病理状态。正邪的关系则是不同层次不同范畴的对立、互损,而没有互根、互用、互资、互助关系的事物及其作用的概括,正邪的对立只有在双方纠集并发生互损作用时才能产生、存在,是完全对立的关系。
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内部各个方面的调节机制相互对立、相互制约,保持平衡则人体处于正常状态。在某些特定条件作用下,整体内部的某一对或若干对必须保持平衡的双方失去平衡就会产生疾病。正如体内有使血糖水平下降的胰岛素,也有使血糖升高的胰高血糖素,相反作用的激素相互平衡,保持体内血糖水平稳定;体内有升高血压的一系列调节机制,也有降低血压的调节机制,两方面调节机制相对平衡,机体血处于正常水平。基于医学的这种平衡观和人类对恶性肿瘤发生发展特征已有的认识,我们认为,细胞的繁殖与凋亡、生长和分化、癌基因的激活与抑制等相互对立的平衡因素(类似阴阳之间的平衡)遭到破坏,机体失衡,是导致恶性肿瘤发生(癌毒形成)的初始原因,或曰“一级病因”。
对恶性肿瘤一级病因的正确认识,直接关系其防治观念的确立。感染性疾病由外邪(细菌、病毒等)侵扰而形成,往往由于正气先虚、邪气乘虚侵犯,或因邪气太盛,损伤人体正气而为病。因此,使用对外邪有特异性的药物(如抗生素、清热解毒中药等)祛除外来入侵之邪即可以使感染性疾病痊愈。但是单纯使用杀伤肿瘤细胞的放疗或化疗等方法却难以彻底治愈肿瘤,其根本原因在于恶性肿瘤发生的一级病因是由于机体自身平衡被打破所致,而且这种平衡,是自我的,是互根互助的,只能靠调整,不可以也不可能通过单纯的完全祛除一方而回归平衡。因此,根据“治病求本”的指导思想,恶性肿瘤的预防研究应该更多的注重从一级病因着手。
2 二级病因——癌毒形成
体内平衡失调是恶性肿瘤发生的一级病因,癌毒形成则是恶性肿瘤发生发展的第二个阶段。癌毒既是病理产物也是二级病因,同时还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基本证候。癌毒概念的提出,是建立在中医传统理论和中医现代临床实践紧密结合的基础之上。如同气滞、血瘀、痰湿等中医概念一样,癌毒是在一级病因病机的基础上形成的病理产物,又是引起恶性肿瘤的直接原因,同时又可以是一个具有包含特定症状组合的基本证候。癌毒的根本特征在于它一旦形成就会无限制地扩张,对机体造成难以修复的损伤。因此,无论是“审证求因”还是“辨证论治”,癌毒都是认识和治疗癌症这一特殊疾病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始终必须重视的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就这点而言,中医与西医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癌毒作为恶性肿瘤的二级病因,一旦形成,可以独自也可以与其产生的病理性代谢产物一起通过血液、淋巴液的循环扩散到全身,致使整体功能失调,继而耗伤正气并与气、血、痰、热 等纠结在一起,进一步产生一系列的病理变化。如癌毒内蕴,津液输布不畅,聚而为痰浊;癌毒盘踞,阻滞气机,血行不畅,停而 为瘀(实瘀);癌毒耗伤正气,气虚不能推动血液运行,血行迟缓,也能致瘀(虚瘀);癌毒痰瘀纠结,常常郁而化热,形成热毒内壅;癌毒阻滞中焦,导致脾胃运化失健,不能运化水谷津液,可致湿浊内生;癌毒盘踞,不断掠夺人体气血津液以自养,导致五脏六腑失去气血津液濡润,以致正气亏虚;正气亏虚,又易致恶性肿瘤迅速生长、扩散及转移,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在恶性肿瘤发生发展的第二阶段,癌毒的“多少”与“盛衰 ”可以定量描述。癌毒虽然如同气滞、血瘀、痰湿等一样属于中医的概念范畴,但它是建立在现代临床实践基础上的中医概念,因此,从一开始就克服了古代中医许多概念不确定性的不足,有明确的物质基础并能定量描述。癌毒之多少和盛衰可以用单位体积内的癌细胞数量或癌细胞在身体局部形成肿块的大小来直接描述,也可以通过反映其多少和盛衰的某些生化指标,如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CEA)等间接描述。癌毒概念的提出不仅具有浓厚的现代气息,更重要的是在恶性肿瘤治疗过程中,始终围绕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去思考问题,设计方案,选方用药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3 三级病因——正虚邪积(气虚、阴虚、气滞、血瘀、痰结、湿聚、热毒等)
对肿瘤患者而言,气虚、阴虚、气滞、血瘀、痰结、湿聚、热毒等证候是在一、二级病因病机的基础上形成的病理改变,表现为各种形式的正虚邪积的证候,属于恶性肿瘤发生发展的第三个阶段。这些证候同时又可以进一步引起机体相关系统和组织的生理功能紊乱,导致新的病理改变,故又可以被视为恶性肿瘤的三级病因。目前在临床上,对肿瘤的辨证分型、治则治法和处方用药,更多的是针对这一阶段(三级病因),虽然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中医药防治肿瘤仅仅着眼于三级病因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三级病因往往是许多内科疾病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共有的特征,教科书中各种疾病的证型大同小异、多有重复正是因为这些证型实际描述的都是疾病处于相同阶段的证候。因此,笔者认为,在对三级病因认识、研究和长期积累的基础上,应该更多的研究一、二级病因,尤其是要特别重视最能反映恶性肿瘤自身疾病特征的二级病因,在确立恶性肿瘤治则方药时,必须在调节机体平衡基础上始终重视祛除或控制癌毒之邪,从而将中医治疗恶性肿瘤的临床疗效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中医药在预防肿瘤发生、防止复发、减轻病痛、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而探究并把握恶性 肿瘤病因病机变化的规律是发挥这种独特优势的基础和前提。本文论述的“三级病因观”是恶性肿瘤所共有的基本的病因病机特征,实际上,不同种类的恶性肿瘤在具有这些基本特征的基础上,一定还有反映其本身疾病性质的具体的病因病机特征。我们应密切关注恶性肿瘤现代研究的前沿,紧密结合中医基本理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古今文献整理挖掘、大量临床总结、流行病学调查、前瞻性随机对照等的科学研究,逐步明晰各种恶性肿瘤的具体病因病机,从而更好地“治病求因”“审因论治”,使中医药防治恶性肿瘤的优势得到更好地发挥。